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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哪里适合放生草龟,学诚会长会见福建省副省长郑建闽一行

2024-02-24 12:18

一、浙江何地可以放生鹌鹑

1、学诚法师会见福建省副省长郑建闽一行

2、大菩文化北京讯2018年4月8日下午,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在北京广济寺会见福建省副省长郑建闽一行。福建莆田市委书记林宝金,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演觉法师、宗性法师,秘书长刘威等出席会见。双方进行友好座谈。

3、学诚会长指出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中国佛教协会、福建省组委会于今天上午正式签署《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工作备忘录》,并成功举办新闻发布会,标志着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筹备工作进入新的阶段。中国佛教协会将根据《备忘录》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论坛如期、顺利举行。希望福建省委省政府、莆田市委市政府为论坛的筹备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4、在宗性法师的带领下,郑建闽副省长一行还考察了设置在中国佛教协会白塔寺办公区的“世界佛教论坛办公室”等设施。

5、学诚会长会见澳门佛教总会第八届理监事代表团

6、学诚会长会见陕西省佛教协会会长增勤法师

7、律宗文集:律宗在福建的弘扬

8、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了隋唐,以其崭新的风貌繁荣昌盛起来,形成了天台、华严、禅、净、密、律等中国式的佛教宗派。这些宗派大多在福建流行过,唐道宣律师所创的南山律宗就是其中之一。现将律宗在福建的弘扬,分三个时期略作介绍。

9、律宗从中原向南传播而进入福建后,在沿海一带得到迅速流行和发展,并逐步向闽北、闽西内地渗透,一直延续至宋,尤以唐代最为鼎盛。

10、弘律名僧辈出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在唐代,象宣志彦、弘则等律师就赫赫有名。据志书载,宣一律师不但精通《四分律》,而且躬履力行。广明年间,王审知在福唐(今福清市)设坛,延请律师临坛传戒,得戒者就有3000人之多[1];又有莆田灵岩寺(今莆田广化寺)的志彦,于景云二年,奉召进宫讲解《四分律》,睿宗对他大加称赞,并赐法号“聪明”[2];天佑二年,泉州刺史王延彬给弘则律师营造“建法院”,请他讲授律学[3],随他学律的人,尽得其旨[4]。他们深厚的律学功底从中可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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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了五代,福建先后由闽国、吴越和南唐统治,社会相对安定,佛教因地方统治者的保护和支持而未受严重破坏。这时的律宗,虽不及唐代兴盛,但不乏敷扬宗义之师。如弘则的弟子良苑,也以律学教授门人,再传弟子洛彦、本敷,在律学研究上很有成就,声望极高[5];泉州东律袒膊院的袒膊和尚,毕生弘律[6];报劬戒律院的栖岑穷研毗尼、俱舍,梁贞明中开讲,听者如雨,被尊为“阐教大师”[7],都表明了五代的福建,律宗依然人才济济。

2、到了宋代,律宗人材仍有秀出。泉州观主院的敦炤律师,就是弘律僧中的佼佼者,只是和五代相比,弘律名僧稍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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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之,福建的律宗在唐五代以及两宋,基本上处于顺境,十分兴盛。

4、律宗至元代衰微。福建弘律僧人中,只有明代的樵云和明末清初的元贤名重一时。史志上有关他们的弘律情况是这样记载的:樵云律师,持律严谨,治律穷究,故僧众争相依止。律师还广为四众传授戒律,支提山远门禅师曾受戒于樵云,并从他学习、钻研律藏。憨山、元贤二大师“咸重师戒”[8]。值得一提的是,曹洞宗中兴宗匠元贤,亦致志于律学的复兴。崇祯七年,他应林之蕃等人及诸善信之请,在福州鼓山为四众说戒。清顺治三年,住建州(今闽北一带)宝善寺,除说戒外,还着有《四分戒本约议》和《律学发轫》。善巧说法的他,凡有开讲,“座下每多英衲”[9]。

5、这一时期的福建律宗,由于律学撰述散佚殆尽,虽有明末元贤等人致力于律学的弘扬,但仍是无法续接古德气运,更谈不上媲美于唐宋的成就。

6、中国佛教迈入近代之初,由于洋教的冲击,更是雪上加霜,危如垒卵。于是,革新佛教、复兴佛学运动蓬勃展开,大批爱国爱教僧俗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改变佛教不振的局面,福建也不例外。在近代的福建,因兴办僧伽教育成绩卓着及大弘经论而名留史册的僧人不少,但以弘扬南山律着称、戒行精严者并不多,其中惟弘一律师影响最大,深得缁素敬仰,故有必要详为介绍。

7、弘一大师认为,佛法兴衰,系于毗尼。因此,他遍研义净所译的有部律藏,以及从日本请回的南山三大部,深感南山一派,契合我国机宜,遂在佛前发专学南山律和弘律誓愿。从1932年至其圆寂,除一度应邀到青岛湛山寺讲律小住数月外,整整十年驻锡于闽南,以“不欲聚集多众”的独特讲律形式,进行弘律活动及着述。

8、1932年11月,大师在厦门讲《含注戒本》于妙释寺,讲《随机羯磨》于万寿岩[10],迈出了他弘律的第一步。1933年,除率十余学僧于泉州开元寺尊胜院开办“南山律苑”,研习南山律学外,又在晋江草庵开讲《梵网戒本》[11]。翌年,在厦门南普陀寺倡办佛教“养正院”,并宣讲《行事钞大盗戒》[12]。1935年,讲《四分律戒本疏行宗记》于惠安净峰寺[13],授《律学要略》于泉州承天寺戒坛[14]。1939年,自泉州入永春,在普济寺着《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书[15]。次年夏天,在晋江福林寺结夏安居,为学者讲《律钞宗要》[16]。1942年,在其圆寂前数小时,说《十诵戒文》[17]。

9、纵观大师晚年的弘律,可谓鞠躬尽瘁,往生而后已。在闽南,他的足迹踏遍厦门、泉州、漳州、晋江、南安、惠安、永春等地。前后亲近他学律的有性常、瑞今、广洽、昙昕、传贯、圆拙、仁开、妙莲等十余位法师,他们志愿坚固,而且大多成了近现代海内外佛教界的中坚人物。大师着述等身,象《随机羯磨讲义》、《律学要略》、《盗戒释相概略问答》、《律钞宗要随讲别录》、《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皆为其晚年在闽南所作。尤其是《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与他早期在浙江所撰的《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是他精心撰述的两大律学名着,是从事律学研究的人不可不读的要典。

10、由于弘一大师对南山律的竭力弘扬,使沉寂了数百年的南山律学得以重兴,后世推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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